遗忘的痛苦

初一作文 作者:幸福请降临在思思手中

遗忘的悖论

都说遗忘就不会痛苦,但是时间并不会赐予一个人遗忘的权利。这句话像一枚楔子,钉在我记忆的断层上。多年以后,当我站在老家即将拆迁的巷口,忽然明白了——遗忘从来不是时间的恩赐,而是每个人必须亲手完成的救赎。

老街还是老样子。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如镜,墙角的青苔在梅雨季节里疯长。只是住在巷子尽头那个总爱坐在门槛上剥豆角的王奶奶,去年冬天就走了。她等到了拆迁的消息,却没等到拆迁的那天。

“忘了好,忘了就不难受了。”邻居这样安慰王奶奶的儿子。可我知道,他忘不了。就像我忘不了十六岁那个下午,忘不了父亲把祖传的砚台摔碎在院子里的声音。

“写字能当饭吃吗?”父亲涨红着脸。那时我痴迷书法,他却执意让我报考金融专业。青色的砚台碎成几瓣,墨汁溅在晾晒的衬衫上,像一个个无声的控诉。

我确实忘记了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,忘记了我们谁先低的头。但那些墨渍的形状,至今还烙在记忆里——边缘参差如齿,中心浓黑如夜。原来我们从未真正遗忘,只是把疼痛打包成另一种形式,塞进生命的缝隙。

老街的拆迁工作开始了。推土机的轰鸣声中,一堵堵老墙应声倒下。灰尘弥漫开来,在阳光里形成奇异的光晕。工人们从一堵夹墙里掏出一个铁盒,里面装着发黄的相片、几枚旧币,还有一本边角卷曲的日记。

那是三十年前,一个少年未寄出的情书。工人们哄笑着传阅,准备随手扔掉。我接过那本日记,纸页脆得像蝶翼。少年用工整的钢笔字写着:“等巷口的梧桐树长到三楼那么高,我就告诉你。”

可是梧桐树早就长到了五楼,他要告诉的那个人,却不知去了哪里。

这个瞬间,我忽然与记忆里的父亲和解了。他不是不爱我,只是太爱我,所以害怕我走上那条他眼中充满荆棘的路。就像这条老街的居民,他们不是不怀念,只是太清楚怀念的代价。

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说,这条街上百分之八十的老人,都选择要钱不要回迁房。“忘了好,重新开始。”他们这样说。可我在他们浑浊的眼睛里,看到了另一种真相——他们不是遗忘,而是选择带着记忆继续前行。

人类的记忆何其吊诡。我们能记住童年时一颗糖的甜,却记不住上周三午饭吃了什么;能清晰复述某句伤人的话,却常常忘记那些温暖的拥抱。时间像一把筛子,留下的往往不是我们想留的,漏掉的也未必是我们愿忘的。

推土机还在工作。一堵老墙倒下时,露出了内壁上的涂鸦——那是我和儿时伙伴们的“大作”。歪歪扭扭的太阳,四个翅膀的小鸟,还有用粉笔写的“我们要永远在一起”。

我们都离开了这条巷子,散落在不同的城市。偶尔在朋友圈点赞,却再也没见过面。我们没有遗忘彼此,只是被生活推着,学会了不回头。

暮色四合时,我最后走过这条即将消失的街道。夕阳把废墟染成金色,残垣断壁在地上投下长长的影子,像时光的墓碑。

我忽然明白了那个悖论:真正的勇敢,不是依靠时间遗忘,而是在记住一切之后,依然选择继续向前。就像这些老房子倒下了,但这条街的故事会以另一种形式存在——在新的建筑里,在后来者的记忆中,在每一个像这样的黄昏里被轻轻提起。

遗忘不是时间的礼物,是你我这样的普通人,在认清了生活的全部真相后,依然选择活下去的证明。我们带着所有记得的与假装遗忘的,走向新的日子,如同这条老街,在毁灭中获得重生。

当最后一片瓦砾被清走,这里会建起新的小区。会有新的孩子在空地上学骑车,新的主妇在阳台晾晒衣物,新的故事在月光下悄悄生长。

而我会记得,在这个黄昏,我终于懂得了遗忘——它不是消失,而是沉淀;不是逃避,而是容纳。所有我们以为遗忘的,其实都化作了生命本身。